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39号
标 题:关于繁荣创新紫阳民歌剧的建议
提案者:程小玲(紫阳县民歌文化研究中心)13891506922
案 由:地方戏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独特的艺术魅力,是表现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上世纪60年代,紫阳文艺工作者运用紫阳民歌首创了紫阳民歌剧这一新兴剧种,并被列入《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代表作《王二嫁嫂》因其优美动听的紫阳民歌唱段,诙谐幽默的方言对白和极富教育意义的故事情节,多年来一直受到各级领导和专家的好评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去年8月,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将紫阳民歌剧申报为国家级地方剧种,目前已经通过省级专家的评估,这又是一次厚植紫阳传统文化大县基础,彰显紫阳民歌之乡魅力的难得机会。
紫阳民歌剧的现状:
(一)作品少。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紫阳民歌剧的生产属于凤毛麟角,特别是近30年,仅有屈指可数的两三部成品,50年前的《王二嫁嫂》成为无法超越的紫阳民歌剧经典的同时,也成了紫阳民歌剧没有新作品的尴尬,现在如果不及时加以保护和传承,这一剧种会随着作品的缺少有逐渐消亡的危险。
(二)缺乏人才。紫阳民歌剧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戏曲艺术体系,从编剧、导演、音乐创作、演员和舞美等都有严格的要求,而这些方面的人才我县一直紧缺。仅有的少数能演民歌剧的老文艺工作者也逐步退出舞台,人员断档、后继无人是客观现实。
(三)缺乏保护措施和激励机制。目前仅仅依靠紫阳民歌汉剧艺术研究中心的几名老文艺工作者,依靠他们在原汉剧团多年的学习和积累苦苦支撑着紫阳民歌剧的发展;年轻的同志由于缺乏系统的戏曲学习培训和相应的鼓励、激励机制,使得他们没有兴趣,也不安心学习民歌剧。
建 议:
一、县委县政府就紫阳民歌剧传承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发展规划;建立奖励机制,对紫阳民歌剧有重大贡献的文艺工作者予以褒奖;对艺术质量高、可塑性强的作品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专业人才的管理和培养,落实好鼓励、激励政策。
二、县委县政府定期组织策划在全国范围内邀请知名的戏剧编剧就紫阳民歌剧的创作召开专题座谈会,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办法,力争多创作出一些贴近百姓生活,紧扣时代脉搏的好作品。
三、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培养人才。将有潜力、有兴趣的戏曲爱好者进行重点培养,定期将他们送出去进行系统培训学习,为紫阳民歌剧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制定相应政策,引进优秀专业人才,为他们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促进紫阳民歌剧的传承和发展。
审查意见: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广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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