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6号
标 题: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建议
提案者:聂 蕊 (县政协常委、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3992523238
伍 鹏(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18992581441
王 军(紫阳县焕古镇人民政府)15991199911
方仁梅(紫阳县洞河镇初级中学)13992573639
王永芳(双桥镇街道)13992579733
案 由: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产业的改革,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了外出务工者,而他们的子女在农村也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造成了留守儿童的亲情和必要教育的缺失,从而使得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沉重的社会问题,急需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必须通过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面共同努力。
建 议:
一、“读再好的名校都比不上家长重要。”父母是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任何机构都无法取代父母的角色。父母作为孩子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应被提高,而不能将这个原本属于家庭教育责任的问题,转嫁给政府。有个别外出打工父母存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行为,有的家长的态度是 “我走了,娃留下;他出事,你下岗。”这就是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这种把教养子女的责任完全推卸给政府和社会的行为,不仅仅是失职,甚至可能催生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因为现在少年儿童出的问题,更多是因为缺少家长陪护。
针对以上问题,对家长提出如下要求:
1.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该慎重稳妥地安排好监护人,监护人应该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不能把孩子留给年龄偏大的祖辈,因为他们年事已高,有时连自己的生活就难以自理,怎么管得好学生呢?
2.留守儿童的父母应经常与监护人及孩子联系,多渠道多方式对留守孩子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状况加以关心和教育,最大程度地保证对孩子委托监护的到位。
3.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该加强与孩子学校的联系,特别是班主任,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各方面的情况,力求配合好学校教育。不能对孩子有求必应,过分迁就,助长孩子的一些不良习惯,要多方面引导他们勤奋向上,体贴父母的艰辛。
二、学校是教育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主阵地,要加强留守儿童生活技能的培养,包括安全、生活常识,生理卫生以及心理健康等知识,真正做到在抓好知识教育的同时,还密切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留守儿童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校外生活的空间的教育。为此,学校应该做到:
1.制定帮扶机制,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2.每学期都要建立留守儿童动态档案,档案内容要详细。
3.落实帮扶教师。
4.做到“五个一”,即:每周与留守儿童谈话(谈心)一次或与留守儿童共进餐一次、每个月让留守儿童给家长打一次电话,汇报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情况、每个月让留守儿童与家长视频一次、每个月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主题班会、每学期家访一次。
5.注重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是学生思想教育的主导老师,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班主任,要与留守儿童沟通。沟通是交流的基础,交流是教育的手段。所以,班主任要从交流中去了解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多与他们谈心,帮助他们及时纠正不良生活习惯,处理他们生活、学习中出现的问题。这种朋友式的信任教育更能让学生接受,只有学生接受的教育才能促使学生进步。
6.对帮扶情况定期检查并将结果进入年度考核。
三、1.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切实加强正确舆论导向和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真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2.要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为他们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不让他们进网吧、店子游戏厅等场所。3.呼吁企业、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让农民共也能像其他国有企业员工那样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公休假,从而给农民工多一些回家的机会。
四、要为留守儿童多办实事。主要是要健全政策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有学上。要坚持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担负起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重任,具体可做到以下几点:
1.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制定帮扶机制,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2.建立留守儿童动态档案。
3.落实帮扶包村干部。
4.制定包村干部帮扶考评细则,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年终考核。
5、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关闭中小学校园200米以内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商店和摊点等经营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严禁学校周围的商店向学生出售烟、酒、黄色书籍及影碟,不准卖麻辣等劣质小吃。
6.建立留守儿童利益维护平台。乡里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对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的要责令其返回。
7. 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特殊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监督工作。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支部负责组织乡村学校的教师、妇联、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关爱和服务工作,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8.建立“代理家长”准入制。“代理家长”要在本人自愿和被代理者同意的基础上“结对”,严格考核选聘对象的道德修养、文化知识水平;建立“代理家长”责任制,安排代理家长具体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做到“代理不代替、关爱不溺爱、严格要求不出格、尽职工作不越位”,定期对“代理家长”进行考评,表彰奖励优秀者;建立“代理家长”培训制,镇上利用专题讲座、印发材料、交流经验等方式,对“代理家长”进行定期培训,保证“代理家长”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建立“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制,镇中心小学在每年开学时对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摸底核对,制定全年计划,及时调整,保障不因为特殊原因而导致“代理家长”出现断档情况,定期召开“代理家长”工作汇报会,随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
代理家长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9.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农村劳动力打工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减轻城市膨胀压力,做到务工增收与子女教育两不误。
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有督促,有检查,突出重点,争取每年取得新进展,并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审查意见:县教体局主办,民政局、团县委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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