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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紫阳县委员会机关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县政协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764    更新时间:2017/5/17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激发工作热情,结合县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

县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谈心谈话。县政协主席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及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个别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个别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约请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约请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县政协党组书记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2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每年至少1次。

2、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分管委室负责人及成员谈话,每年至少2次;领导班子成员还要与其他机关干部开展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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