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内搜索:
政协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32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84    更新时间:2016/7/11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32

 

  题:关于加强县体育场管理与维护的建议

提案者:单家发   县家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

体育场是紫阳县人民的重要活动场所,但是现在管理出现松懈,特别是搞大型活动时,就有机动车辆进入,因为修建时是按载人的活动场所设计的,是不能承载车辆,规划局已进行了管理,但仍然有载重车辆进入,广场与体育场交界处已经凹下去了几块了,下面是商城,人流量比较多,如得不到重视和管理,就会有严重的不安全事故发生,生命和财产得不到保障,望政府重视,加强管理办法。

  议:

广场严禁车辆进入,特别是体育场与广场交界处应打双黄线,警示牌:严禁车辆进入。

审查意见:县住建局办理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紫阳县委员会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备案编号:陕ICP备05010534号
EMAIL:283956432@163.com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紫阳县委大院  邮编:725000  电话:0915—4412008
最佳分辨率1027×768 IE6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