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55号
标 题:关于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
提案者:柯曾平 县文广局
案 由:
农村环境治理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我县作为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和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区,近年来,围绕生态立县战略,着力推进汉江保护、美丽乡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经费投入,镇村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户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农村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是受多方面影响,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依然突出。一是受传统习惯的影响,乱倒生活垃圾,乱排污水废水,乱堆畜禽粪便,滥用除草农药等行为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受山大沟深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垃圾清理处理难,建成的环保设施覆盖利用率不高。三是受资金制约,镇、村、组环保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四是受机制影响,镇村缺乏监管,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建 议:
1、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村组会、群众会、党群例会、脱贫攻坚工作会、学校家长会等会议和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群、村务宣传栏等形式,经常性的普及、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对部分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定期深坑掩埋,对白色垃圾固定收集。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绿色农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引导群众加强畜禽污染治理,坚决杜绝生产生活污水及废弃物等直接排入河流、库塘,污染水体。
2、加大投入。继续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纳入脱贫攻坚、扶贫重点村、生态村等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清洁工程建设、沼气建设、改厕改圈、村容村貌整治、垃圾处理等项目专项资金,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通过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方式,先行抓好村集中安置点,村干道路及居住较为集中的地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3、坚持常年开展一些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一是把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制度和专项资金,运用好考核结果。二是制定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制度,通过村民自治,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收费制度,分区域聘请清洁人员,争取配备垃圾清运车辆,负责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审查意见:县环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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