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75号
标 题:关于解决县城回民临时殡仪场所的建议
提案者:马光明 县经贸局
案 由:
城关清真寺的改建,由于所在地段的整体规划没有最后确定,一直无法修建。几年来,回民举丧极为困难,因为无处停厝,出现了女亡者遗体停放在男水房的现象,亡者没有了尊严。现在依然是露天停放,一遇雷雨天,愁煞了丧家。回民在县城总人口中,属于少数,但是人再少,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应该与其他民族一样,活的体面,死后也不失尊严。因此,在总体规划未敲定之前,修建回民临时殡仪场所,迫在眉睫,这是回民群众的心声。
建 议:
请求政府修建一座临时殡仪场所,作为回民亡故后的停厝洗礼之地。可以参照县城殡仪馆收费标准,向丧家收取相关费用。
审查意见:县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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