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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90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68    更新时间:2016/7/8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90

 

  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与考核的建议

提案者:     双安镇政府

  由: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无论是村级活动阵地建设还是村干部个人待遇方面,都是呈逐年完善和上升的趋势,按计划明年还将大幅度的上调的工资待遇,这种做法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但是在提高待遇的同时,如何提高村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如何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管理,我认为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通过多年的乡镇实际工作,我认为大多数村干部是讲政治、讲大局、讲服从、讲奉献的,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努力工作者,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平时也有部分村民反映我们的村干部长期缺岗缺位,经常出现需要他们办理的事情被贻误,还有少部分村干部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淡薄,独断专行,把个人的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遇到有利益的事情不和班子其他成员通气,在工作中优亲厚友、中饱私囊,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私下拉票。这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是也暴露出我们在村干部管理中一些不到位的地方。

  议:

一、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推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所有村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基层组织建设、班子建设、远程教育、党群例会、民主管理、社会维稳、精准扶贫、移民搬迁及经济发展工作;各镇可根据本镇工作重点进行增加考核指标。对村干部个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细化分解到人,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报酬、奖惩挂钩。

二、各镇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以百分制为标准。同时与“勤廉双述”民主(群众代表、党委政府两个层次)测评相结合,测评结果与干部奖惩挂钩。

三、推行村干部坐班制度。原则上工作日村干部必须在村工作,工作日保证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在村活动场所办理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并将此作为考核依据与绩效挂钩。

四、推行办公纪实制度。村干部在工作期间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接待群众相关诉求及事项、办理结果等,未办结的要做好交接手续和上报。

五、推行请销假制度。村干部离开本镇范围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全年请假次数较多和时间较长的实效诫勉谈话或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与绩效工资待遇挂钩。

审查意见:县委组织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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