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114号
标 题:关于在高客站门口增设出租车下人停车位的建议
提案者:吴德财 县征稽所家属院
案 由:
自高客站成立以来,出租车等人是有车位,原来出租车从县城到高客站下人是要开到巢丝厂门前才不算违章停车。可是现在候车室搬到东边,出租车都在候车室门前下人,但那地方路面有黄线,还有禁停标志,另外有电子眼,司机也都在候车室正门下人,不知道算不算违章。司机还是不明白,因此应设立出租车下人车位。
建 议:
1、在候车室门前设几个出租车下人的车位;
2、路面黄线取掉;
3、禁停标志取掉。
审查意见:县交警大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