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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131号
标 题:关于将乡镇社区干部补贴与城区社区干部补贴标准执行一致的建议
提案者:叶道乾 洄水镇社区
向贞维 汉王镇社区
程前程 高滩镇社区
李志忠 焕古镇社区
王庆林 双安镇社区
常青海 洞河镇社区
胡先东 蒿坪镇政府
周厚萍 高桥镇政府
案 由:
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高山边远村民,为了响应国家移民搬迁政策,大部分搬迁到集镇,集镇人口不但上升,现居住在集镇的人口超过了原来居民人口,社区管理人口是全镇人口的一半以上。这些人都是从不同地方而来,生活习惯都不一样,矛盾纠纷不但上升,社区维稳、环境卫生和市场管理等方面工作难度相当大,这就需要社区干部用大部分精力去管理去协调。
建 议:
将集镇干部补贴按照城市社区干部补贴对待,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基层社区组织的服务能力,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确保社区干部干有活力。
审查意见:县委组织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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