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参考案
第10号
标 题:关于紫府路应铺设盲道的建议
提案者:黄燕平 县林业局
曹义元 县地税局
案 由:残疾人是我们大家庭组成部分,他们需要关爱,需要党和政府的温暖,全社会都要为他们行动方便创造条件,以实际行动关爱他们。按照城市规划,紫府路上应有盲道,方便盲人出行。
建 议:紫府路有条件的地方应铺设盲道。
审查意见:县住建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