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参考案
第17号
标 题:关于春节前在广场设立临时市场的建议
提案者:李德斌 县科技局
案 由: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城面貌变化显著,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然有一现象多年未曾改观:每逢春节前夕,腊月下旬,县城主干道紫府路两边人行道便划定了若干临时摊位,供商贩售卖“年货”,虽有一时之便,但其弊较多。一是紫府路人行道并不宽敞,再堆积如山商品,加之拥挤人群,对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巨大不便。二是紫府路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紫阳的形象,日常管理严格,秩序井然,干净卫生。偏在春节前划定临时摊位,似难脱小集镇“赶常”之气,况岁终年末本是上级检查,游子返乡的集中期,如此是否会对紫阳形象大打折扣?三是临时摊位难以实现防火、防盗等统一管理,以及在交通方面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建 议:
取消春节前在紫府路人行道划定临时摊位,在中心广场、紫阳港广场设立临时市场,由相关部门组织配置棚架等设施,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在保洁、安全、收费等方面实施统一集中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审查意见:县规划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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