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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17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5/7/31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17

 

  题: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县城出租车运营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柯增平   县文广局

光明   13891585677

  由:出租车作为城区交通的主要工具之一,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和形象。近年来,随着县城骨架不断拉大,人口逐渐增多,县城的出租车行业得以较快发展,对方便群众和游客出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相关部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规范与监管,但是仍有少数出租车辆我行我素,未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营,主要体现在:不按规定收费,随意性大;不按要求打表,一块出行仍按人头收费,使计价器成“摆设”;到环城路、钟鼓湾等路段,拒载时有发生;下车后索取车票难等。

  议:

1、加强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司经营行为,建立完善驾驶员、出租车辆的信誉档案,建立严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者的上岗服务管理。

2、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深入开展星级公司、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对优秀车辆、驾驶员每年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媒体大力宣传;对评选出的文明出租车,挂牌运营,向相关部门和公司缴纳有关费用时予以优惠。

3、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及时落实对出租车辆的优惠政策;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查处力度。

4、完善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监管。在强化部门和公司监管的同时,加强新闻和社会监督。

审查意见:县交通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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