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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31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16    更新时间:2015/7/31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31

 

  关于加大古民居保护力度的建议

提案者:冯文浩    县教体局

向连才    县科协

      县司法局

陈德才    汉王镇中心学校

  我县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县内的古民居遗存颇多,如蒿坪镇的 “詹家大院”、高滩镇的“张家大院”等,这些古民居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其布局,建筑的形态多姿多彩。它们不但承载着物质文明,也蕴含着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这些古民居,不仅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益,也对搞好我县的城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我县近几年提出并实施了“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全县的旅游事业发展很快,如果我县能有重点地保护具有代表性和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民居,并能使这些民居得到合理的开发,就会增加这些古民居的旅游观赏价值,为发展全县的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议:

1、县文广局对全体现有的古民居摸清底子,确定专人保护。

2、县文广局要协调县规划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把古民居的保护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积极探索并制定出有利于古民居保护的政策和措施。

3、县文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参加保护,建立传统认领保护制度,设立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基金;也可以尝试采用“民保民用”的办法,即一些古民居由初建者的后裔集资进行修缮保护。

4、县文广局对那些为保护古民居作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表彰。

审查意见:县文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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