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74号
标 题:关于给公办幼儿园配备保健医生的建议
提案者:岳 琼 县幼儿园
案 由:《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这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健医生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0年11月1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中要求幼儿园必须配备专职的保健医生,第十五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保健医生的职责: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学制订食谱,进行膳食营养分析评价,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等,除此以外,在实际工作中,保健医生还要充分利用自己卫生保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协助领导,指导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指导保教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讲座等。《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医师应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护士应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聘用比例为每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医生,依次类推;有150名以下儿童的幼儿园,至少要配备兼职卫生保健医生。而我县现有21所公办幼儿园,各园均未配保健医生。其中,县幼儿园目前作为全县唯一的一所省级示范园,现有16个班, 800余名幼儿,却没有一名专职的保健医生。近年来各类传染病频繁爆发,潜伏期又长,而幼儿园由于其人数众多,人员密集,幼儿每天在园吃、喝、拉、撒,相互接触频繁,幼儿年龄小抵抗力弱等生理特点,非常容易造成传染病的聚集爆发。专职的保健医生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托幼机构只有依法办园,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才能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有效提高幼儿的一日生活质量。
建 议:
1、把给幼儿园补充保健医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编制规定配置专职保健医生,独立设置保健室。
2、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园卫生保健的监管指导力度,加大对各园保育教师的卫生保健培训工作。
审查意见:县教体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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