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79号
标 题: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建议
提案者:王永富 县家佳福商贸公司
哈志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黄河县 新华超市
薛新武 城关镇环城路社区
案 由:近几年来,我县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行政法规保护下,能够安全、卫生、文明体面的劳动,并享受到各种社会保障。据了解,我县在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其它法规中,有些企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在建筑业、酒店服装店和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不与受雇人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存在内容不规范,不履行的情况。有的企业在招工时采取歧视手段,如扣押受雇人员身份证或资格证书、强行收取押金等。
2、有些企业存在经常加班且不给工人补休,不给加班费的现象,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企业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经常迫使工人加班加点。
3、企业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全面执行,工资支付没有统一规定,缺乏刚性措施,拖欠工人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4、企业不给工人办理各种规定的社会保险,造成保险覆盖面笮,尤其是养老保险、工伤和医疗保险欠缴保费严重,使工人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社会保障。
建 议: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政策,使《劳动合同法》家喻户晓,成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有力武器。
2、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劳动保障职监察员。依法查处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和欠缴工人社会保险的行为。
3、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度,控制或限制加班量,保障劳动者享受正常劳动休息的权力。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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