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80号
标 题:关于推进我县“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进程的建议
提案者:禹继友 紫阳二中
王 继 紫阳一中
案 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6月7日向全省各市县印发了《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就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简称“双高双普”)的督导评估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 要求到2020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面达到“双高双普”评估标准,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以县为主,强化督导,整体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此,紫阳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11月15日成立了由县长梁涛同志为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成员的“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县2017年必须通过省政府“双高双普”认证和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省级初验的工作目标,全面启动我县“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此项工作启动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我县“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较“普九”时期有了较大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过程中,反映出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解决。
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与省颁《评估细则》中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反映在校园面积、师资配备、文化建设部室建设、实验设备、体育活动场地、体育器材、图书配备等方面。
1、校园面积
《评估细则》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做了具体的规定,如:高中生均用地面积为25—30平米;生均建筑面积为10—12平米;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生均用地面积为25—3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为8.6—10平方米;小学阶段生均用地面积城镇为24.3 –34.6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为7.2--10平方米,农村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为20—2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为5.6—6.5平方米;学前教育阶段生均用地面积城镇为生均18.05—19.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24—12.22平方米。农村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1.62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09平方米。受山区地理条件限制,我县多数学校达不到此项标准,特别是紫阳中学、紫阳小学、紫阳县第二小学、城关镇中心学校下设的小学、向阳镇、焕古镇等学校以及全县已经建成的多数公办幼儿园均达不到规定标准。
2、师资配备
《评估细则》规定:城市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编制比例为1:21,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编制比例1:23;城市初中教职工与学生编制比例1:15,农村初中教职工与学生编制比例1:18;寄宿制学校按教职工总数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餐厅管理人员,小学9%,初中15%,小学及600人以下的初中配1名兼职校医,600人以上的初中配1名专职校医。高中教职工与学生的编制比例达到1:12.5,按教职工总数16%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餐厅管理人员,600人以下学校配1名兼职校医,800人以上配1名专职校医;按标准编制配齐专业对口的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计算机教师;高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100%,研究生比例10%;职业教育阶段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例为1:20,专业课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50%,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60%;理论课教师达到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达到10%。目前,我县各教育阶段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编现象。偏远村小缺编严重,缺编最严重的是高中、职教阶段;初中阶段分区域、分学科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编现象。近年,我县各级各类学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较多(每年约100人左右),教师补充不足,缺编现象更加严重。
3、校园文化建设
《评估细则》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规定:学校文化建设要充分体现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充分体现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因地制宜,节约资金,因陋就简,朴素大方,高雅美观,主题色彩鲜明;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关心热爱学生的教职工,大力宣传思想品德好、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会学习、会生活、有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特长的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除紫阳中学初中部、蒿平镇初级中学、汉王镇初级中学、高滩镇初级中学等少数学校外,其他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基本无规划设计、无特色,校园文化建设随心所欲杂乱无章,品位不高,达不到应有的育人环境和育人氛围。
4、部室建设
《评估细则》对各级各类学校在部室(功能教室)建设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高中不少于35个部室,初中24个部室,城市小学20个部室。在“316”工程评估过程中发现,我县除紫阳中学初中部、汉王初中、紫阳小学、紫阳县幼儿园等少数学校部室建设比较规范外,其他学校部室建设均达不到要求。
5、实验教学
《评估细则》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验教学、实验仪器配备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实验室、科技活动室和通用技术教室齐全,仪器配备达到规定标准,管理规范;各类实验开齐率达到100%;初中实验室齐全,仪器配备达到省颁标准,管理规范,实验开齐率达到100%;小学科技活动室使用面积18平方米,12个班设置1个,18个班设置2个,24个班设置3个,30个班设置4个;每室配备科技活动需要的工具和材料,有科技制作作品。目前,我县只有紫阳中学初中部、汉王初中、紫阳小学基本达到要求。
6、现代教育技术装备
《细则》规定:计算机教室使用面积96平方米,12个班设置1个,每室按标准班额装机1人1机,全校计算机总量达到每百名学生15台;计算机教室实现语言功能,建有语言教室;多功能教室12个班110平方米,18个班150平方米,24个班190平方米,30个班230平方米,每室满足一个年级的合班教学;建有校园网或局域网,1000名学生以上学校建有校园有线电视台;现代技术装备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以上仅为初中标准)。目前我县所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均达不到要求。
7、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材
《细则》规定:高中体育活动场地铺设弹性地面(硬化、塑胶、人工草坪),全部消除土操场;体育场地环道设置标准为:高中18个班设置300米,36个班设置400米,均设100米直道;田赛、径赛、球类、体操场地布局合理,固定性活动器械按标准配置,篮、排球场地按班级6∶1设置,必须设置足球场地。体育活动馆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设篮球场地1个,或排球场地、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场地各2个,配备相应的体育活动设施。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活动场地设置达到规定要求,体育场地铺设弹性地面(硬化、塑胶、人工草坪),消除土操场;田赛、径赛、球类、体操场地布局合理,固定性活动器械按标准配置,篮、排球场地按班级6∶1设置,体育器材应符合中小学生身体特征;小学设置儿童篮球架,中小学因地制宜设置足球场地,小学体育场地17个班以下设150米环道和60米直道,18个班设200米环道,24个班以上300米环道,均设100米直道;初中体育场地17个班以下设200米环道,18个班300米环道,36个班以上设400米环道,均设100米直道。农村小学体育活动室面积300平方米,按标准配置体育设施。农村初中体育活动室使用面积12个班300平方米,18个班450平方米,24个班608平方米,按标准配置体育设施。受山区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我县中小学体育活动场地均达不到标准。
8、图书配备
图书配备普遍不足,县直学校较好,乡镇学校基本达不到要求。
二、学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近几年聘任的校长、主任参加岗位培训的较少,部分校长还没有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管理经验不足,面对具体的管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影响到学校内涵发展,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教师缺编,老龄化现象严重,教师培训针对性不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三、教科研工作开展滞后
学校教科研工作开展程度决定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和办学水平的高低。目前,紫阳中学、紫阳中学初中部、高滩初中、蒿平初中、蒿平小学、汉王初中、县幼儿园等少数学校教科研工作开展较好,其他学校教科研工作滞后,有的学校甚至未启动高效课堂工作。
四、入学率和巩固率有待提高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巩固率较好,初中阶段巩固率有待提高,高中阶段要求毛入学率达到96.37%;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前,我县年度初中毕业生人数和高中阶段入学人数还存在一定差距。
建 议: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阶段实施“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的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和创建教育强县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度,定期考核,形成推进县域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再次充分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县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三、加大投入。一是加大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的硬件投入,努力改善目前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二是加大管理投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弥补因地理环境限制造成的缺陷。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管理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三是建立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补充教师,缓解教师缺编矛盾。
五、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对照《评估细则》相关条款,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大教科研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定期对学校教科研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六、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指导学校制定科学系统、有区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并逐步实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七、指导学校档案建设工作,要求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详实收集档案资料,科学分类,规范装订,从档案资料上体现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学水平。
审查意见:县教体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