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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87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42    更新时间:2015/7/31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87

 

  题:将我县防控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建议

提案者:      县公安局

  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防控体系建设顺利推进。针对我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建设经费紧张的实际问题,建议将我县防控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分期实施。

一、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状

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高清智能抓拍系统3套,社会面“天眼”监控269个,镇村社区视频监控860个,内部单位视频监控2805个,农村视频小探头1246个,种植养殖户视频小探头130个,建成20个社区五级监控平台,建成17个派出所四级监控平台,整合接入110指挥中心视频监控587路,基本实现了全县重要路段和场所的视频监控全覆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日臻完善,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侦查破案、服务群众、社会面管控提供了科技支撑,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视频监控还存在一些“盲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集中于城区主街道、金融、机关单位、人群集聚区、重点路段、居民住宅区、社区、复杂场所和商铺、酒店等行业场所,还难以全面覆盖城区背街小巷、乡镇、村居。部分村居、企事业单位提出将自有监控设备联入“天网工程”,但因传输、存储等相应设备缺乏,一时还难以做到。

2、技术参数不达标。许多新型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商铺等安装的监控系统没有按照公安机关的技术参数要求购置安装,不能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需要重新按照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重新安装。

3、建设经费和后期维护经费紧张。公安部“四项建设”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存在盲区、技术参数不达标视频监控系统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还需要新建一大批视频监控系统,以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多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采取挤占人均办公经费、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力量筹集、出资等形式,推进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无疑杯水车薪,特别是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每年公安机关要向电信部门缴纳近300余万元的租赁费。由于建设以及后期维护管理等费用一直由公安机关自行解决,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正常经费保障运行,阻碍了公安工作发展,并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我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职责,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深化“平安紫阳”建设,重点推进“平安校园”、“平安村居”、“平安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以小平安促大平安。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平安创建考核内容,着重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各镇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当中。

2、统筹部署,整合资源,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制定出台全县层面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筹部署。研究整合公共电子监控系统,逐步将多个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纳入统一管理使用。利用好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有的视频监控设备,开发社会电子信息资源,可以有效克服政府资金和设备的不足,花小钱办大事,因此应加快研究社会视频监控设备联入“天网工程”的办法,添置联接、存储等设备,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视频监控设备尽量联入公安机关“天网工程”,真正形成社会联动、覆盖全面的电子监控网。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后续管理到位。提高电子监控信息应用技能,增强信息化条件下查处违法犯罪工作能力。

3、纳入预算,分期实施,防控体系日臻完善。针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公安机关建设、后期维护管理、租赁费用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提请县人大将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分期建设,分期拨付,确保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顺利实施,日臻完善,努力为平安紫阳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审查意见:县财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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