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县委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县政协加强督促指导,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我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政协从今年三月上旬开始,对我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城关镇新田村和兴桃村、毛坝镇竹山村和冉沟村、高滩镇百坝村和红椿镇尚坝村等十二个镇十八个村,到田间地块查看打桩定界,到农户了解情况意见。组织政协委员、镇分管领导和农业局技术人员,分区域,分类型召开座谈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2014年8月我县正式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城关镇新田村和毛坝镇染沟村试点,于12月在全县21个镇全面推进。截至2015年5月底,全县211个行政村、1387个村民小组、7.25万农户的承包耕地清理核实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已进入核实初验和公示修正阶段。这项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财政、国土和档案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关、毛坝两镇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关保障措施。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指导小组,按片区、分阶段督导各镇工作,每10天通报一次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农业、财政、国土、档案等部门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与试点村群众动员会和实地核查工作,形成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县、镇、村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各镇按照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组成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大会,宣传讲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政策、意义和内容,给每户发放《紫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知识问答》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等宣传资料,让群众明白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不是重新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打消了部分群众的疑虑,提高了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采取“打桩定界”、“三次签字”、“三榜公示”措施,确保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实地勘丈,对地块四至打桩定界,进行实地勘丈,并勾绘地块示意图,农户本人及地块相邻农户签字认可。坚持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地不漏项。对土地面积、地块、四界和家庭成员信息等方面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和农户本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三方共同确认后,再确权登记,建立土地承包信息台账。把政策公开、方法公开和结果公开贯穿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土地承包信息台账、面积四界、地籍图等三个主要环节,采取群众会议、分组张榜、电话通知和干部上门等形式进行三榜公示,每公示一榜农户签字确认,达到了人、地、图、表相符,群众知晓认可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我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部门和各镇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镇重视不够。少数镇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人员不稳定,工作方法简单,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少思考和处理办法。一些镇、村干部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农户对土地已经耕种了三十多年,确权不确权无所谓,工作不主动,配合不积极。政策宣传不深入,还有死角情况。
(二)纠纷调处不积极。少数镇村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重视不够,以暂缓确权登记为由回避矛盾,将能够在基层处理的问题直接上报,等待县上来人处理。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对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掌握不准,没有吃透政策,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纠纷调解率较低。个别村组干部人情观念较重,关键时刻左顾右盼,怕得罪人,处理问题没有一碗水端平,致使群众对调解结果不满意。
(三)信息公示有死角。个别村在农户最关心的土地面积和四界等重要数据的公示上存在死角。少数村组没有召开群众会公示,而是在村委会办公室门口集中张贴公示,造成部分村民知晓率不高。个别地方没有很好的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和不识字老人掌握本户信息的问题。
(四)技术要求待加强。少数镇村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三严禁、四不登记、五不变”相关政策要求操作。一是少数村组在调处纠纷过程中没有形成规范性的文书材料,随着时间延长,容易产生新的遗留问题。二是少数村组在地块定界过程中,农户本人签字和毗邻农户相互确认签字不完整,少数地方存在代签情况。三是个别村组对死亡、绝户的农户土地没有按照程序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而私自划分到个人头上;对仍健在的五保户土地强行收回重新发包。四是少数村组四界填写不规范,“硬界” 不详细、不充分,为土地纠纷留下隐患。
(五)工作经费不到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摸底调查、资料收集需要熟悉本村土地承包情况的原村干部、小组长和群众代表等人员的参与;入户丈量、打桩定界和签字确认等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村干部、群众务工补贴、交通、办公等开支难以解决,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勘丈质量。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质量进度并重。县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协调配合,保证后续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完成质量和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各镇对前期进行的入户进地清理核实阶段工作,开展一次“回头望”,按照《实施方案》,围绕面积、四界、地块毗邻关系和农户签字等关键因素,组织原班人马,逐户逐地块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打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一板墙。
(二)加大业务指导,确保技术保障到位。一是农业局要继续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集中干部力量,分片负责,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做到情况清楚,指导到位,监督有力。二是及时出台《紫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办法》,使镇村在后期工作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避免出现政策口径不统一,登记内容不规范、资料收集不齐全的问题。三是对面积没丈量、农户没签字、资料不齐全、未经三榜公示和公示有疑议的农户,不予验收。做到登记内容公开、确权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做好镇村干部技术培训,使之熟练掌握确权登记颁证的政策要求和技术规程,为后期开展资料整理、档案管理、确权颁证和纠纷调解等工作,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重视矛盾纠纷调处,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调解,落实镇村领导包案化解制度,组织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块,采取多种措施,正确引导矛盾纠纷双方,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村组。充分调动村委会人员积极性,发挥他们情况清、底子明的特点,依靠群众智慧,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农业、司法和土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专业化的调处系统,提高纠纷调解率,为基层排忧解难。对问题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纠纷要主动参与调解,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资料完整。农业局是确权登记颁证建档的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和同验收。严把档案资料质量关。完善县、镇、村分级负责,任务明确,层层落实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和规范统一。档案局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培训指导,建立移交办法,做到档案保管安全,查询便捷。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中央明确规定确权登记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要尽快解决镇村工作经费,兑现村组丈量人员工资,确保后续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有关方面补助资金,把能争取的资金争到位,把能降的费用降到位,把必需保障的资金安排到位,切实解决确权登记颁证经费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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