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阳县政协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按照《紫阳县县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紫政办发〔2014〕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调研协商,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业体系发展情况,为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寻找具有操作性的经验。
2、 围绕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为加强和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3、 听取县委、县政府关于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议。
4、 选择6-8个重点提案,由县级领导带案视察督办,促进提案落实。
5、 围绕全县职业教育现状进行调研协商,为全面提升我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出建议。
6、 围绕我县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协商,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建言。
7、 开展民间锣鼓文化的挖掘、整理及比赛活动,传承紫阳本土文化。
8、 开展旅游纪念品样品征集活动,为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奠定基础,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9、 抓好新型富硒茶叶产业示范园建设,为发展小微企业寻找经验。
10、 筹备机关各类会议,撰写各类材料,电子政务运行,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接待、后勤服务工作;机关财务、车辆管理;机关党建工作;《紫阳县政协志》编撰工作;政协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委员风采展活动,制作《提案回声》栏目;机关学习组织工作;联镇包村和双创工作。
(三)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机构,包括一办三委,经费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我单位共有16个编制,主席1名、咨询员1名、副主席3名、正科4名、副科4名。现部门实际共有人员22名,其中临聘司机1名。
(四)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设定收入目标,科学确定收支计划;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预算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合理安排支出。
(五)部门预算收支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遗属补助以2014年元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列2014年预算;
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依据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为基数,按10%配套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按人均每月2289元为基数,按6%配套编列预算。
3、一般在职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558元预算;冬季取暖费副处(高)以上人员每人每年按950元预算,其他每人每年按800元预算。
4、公务费。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5、专项业务费。单位专项工作业务费根据2014年业务实际需要,预算99万元。
二、2014年部门预算表
2014年部门收入预算345.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345.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72.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万元、项目支出99万元。
紫阳县政协办公室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345.24 |
一、基本支出 |
246.24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14.56 |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7.68 |
|
四、其他收入 |
|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74 |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三、专项经费 |
99 |
|
|
|
三、上缴财政支出 |
|
|
|
|
五、结转下年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45.24 |
本年支出合计 |
345.24 |
紫阳县政协办公室2014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345.24 |
246.24 |
9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45.24 |
246.24 |
99 |
|
20102 |
政协事务 |
345.24 |
246.24 |
99 |
|
2010201 |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265.24 |
246.24 |
|
|
2010202 |
政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16 |
|
2010204 |
政协事务-政协会议 |
45 |
|
45 |
|
2010205 |
政协事务-委员视察 |
21.5 |
|
24.5 |
|
2010206 |
政协事务-参政议政 |
13.5 |
|
13.5 |
紫阳县政协办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公车运行及维护费 |
18 |
|
公务接待费 |
15 |
|
因公出国(境)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