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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医药市场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提法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278    更新时间:2008/6/12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医疗、医药市场的总体情况,促进我县医疗、医药市场有序发展,县政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会同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于二00七年五月十六日至二十五日深入城关、双安、洞河、洄水、双桥、绕溪、麻柳、东木8个乡镇、15个村及街道社区居委会,就我县医疗、医药市场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现将医药市场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涉药单位509家,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单位4家,乡镇卫生院25家,个体诊所45个,村级卫生室252个,民营医疗单位1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6家,药品经营企业78家,批发企业1家,配送中心2家,连锁药店22家,单体药店8家,二类非处方药店45家。
  二、调查情况
  (一)实地调查情况
  本次共调查涉药单位32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4家、镇中心卫生院5家、乡卫生院3家、个体诊所2家、连锁店2家、村卫生室16家,这些涉药单位进药渠道都比较正轨。药品都是从公司直接配送,个别是到西安统一采购。由此看来,我县医药市场基本平稳,布点较为合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服务态度有所提高。药品质量及其价格、市场监管基本到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自2001年10月成立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创新监管,取得了较好成绩。6年来共查处各类涉药案件689例,结案率为99%。没收假劣药械48.21万元,督促用药单位自动销毁过期失效药品120余万元。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得到有力打击,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使全县药品价格趋于稳定,群众购药基本方便。药品管理网络健全,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县25个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聘请了111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和282名信息员,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转正常。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全方位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现严格、有效、到位的市场监管。通过调查,我们还发现了以下问题。
  1、农村医药市场价格较乱。农村医药市场由于价格信息闭塞,价格方面又无实质性的管理机制,市场价格十分混乱,药品价格靠高不靠低、看涨不看降,加上进货渠道的不同,往往同一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同一乡镇的医疗单位、药店价格往往都不一致。如调查中我们对999皮炎平这一常用药进行了调查。进价从7.6元至7.8元不等,其销售价最低8元,最高卖到10元。再如常用药品(80万单位)青霉素,都是哈药总厂生产,其零售价有0.43元、0.5元、0.6元/支。消费者因此无所适从。
  2、管理体制不健全。致使大多数药店以行医为名,实为卖药的现象在乡镇较为普遍。据调查,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每年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县直医疗单位的药品收入占整体收入的50%~60%不等。调查中还发现,虽然有关部门经常组织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但仍有一部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执业,一部分药店没有专门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调剂工作,兼职的现象突出。
  3、农村医药网点布局不合理。从我们调查的8个乡镇来看(除城关外),仅有10个医药网点。其中药品连锁店1个,零售药店9个。且这些药店都是设在集镇上的,村上没有一家药店。双桥、绕溪两乡镇既没有连锁店,又没有零售药店。农民购药没有可比性。
  4、农村市场低劣质量药品较多。近几年,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城镇药品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市场规范化经营明显好转。一些无证药贩在城市无法落脚,而把目标转向农村,他们以种种手段抢占市场,将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如一次性输液器等,销往农村。造成广大农村药品质量严重下跌。使其假冒伪劣药品在农村市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5、药品监管能力与监管工作量失衡。一是药品监督对象点多、面广、线长,且十分分散。县级职能部门无论从人力、物力、财力等监管能力上都还极不相称。尤其是偏远农村药品市场监管难度大;二是药品监督执法政策法规专业性强,业务技术含量高,一部分人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三是相关部门缺少有力的配合协调,致使在管理上漏洞不少。
  6、药品贮存管护城区好与基层。调查发现。在药品的贮存管护上,通过认证的药店较其它医疗机构做的好,县城的药品贮存条件好于基层的贮存条件。
  7、无证无照行医卖药现象较为突出。这些药店往往既从事药品销售,又进行医疗活动。如麻柳镇有5家药店只有销售手续,只能卖药,可一直在从事医疗活动,加之这些无证无照药店受利益驱动,在采购药品时只问价,不看质量,从而使一些贩卖伪劣药品的游医药贩有空可钻。类似这种现象在各乡镇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但扰乱了医药市场,而且又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二)问卷调查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在乡镇机关、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中发放问卷调查表220份,回收220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1、有35%的人知道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63.6%的人不知道。
  2、知道药品包装外的“OTC”标志含义的人只占19.5%;不知道的占77.8%。
  3、有33.6%的人认为当地看病贵;23.2%的认为不贵;说不清的占43.3%。
  4、有24%的人认为看病贵的主要原因是药品太贵;10.5%的人认为有乱收费行为;64.1%的人认为价格不统一。
  5、对药品、保健品电视广告有12.7%的人认为应适当作一些医药广告;57.7%的人认为医药广告应加强管理;11.8%的人认为不应作医药广告;14.1%的人认为要坚决取缔医药广告。
  6、有11.4%的人认为当地药店药品质量没问题;51.8%的人认为有时少数药品质量有问题;有34.5%的人没注意这个问题。
  7、有21.8%的人认为当地药品网点布局合理;37.3%的人认为基本合理;16.8%的人认为偏多;21.4%的人认为偏少。
  8、有75.5%的人认为涉药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职方面做的好和比较好;22.3%的人认为不好。
  四、对策与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对医药管理法律法规及医药常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真假药品的能力。全面普及医药管理常识,提高全社会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一个遏制制售假劣药品、打击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使药品非法经营者无立足之地。
  2、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店的发展壮大,规范药品市场。药品零售连锁店是一种集药品代理、配送、零售等“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并具备流通成本低、对市场控制力强,可优化资源配置等特点。规范化的药品连锁店在药品流通领域具有主导地位的核心作用。因此,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是未来发展方向,是大势所趋。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因势利导,鼓励并扶持药品零售连锁店的发展。它不仅有利于规范药品零售市场,而且还能降低监管成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以药品龙头企业为依托,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在乡镇或村级开办加盟药品连锁店。并参照医疗机构的分类方式,确定这部分为非营利性质,并在税费政策方面予以优惠,从而使药品经营企业由城镇向农村延伸,使农村群众用药得到最大程度的实惠、方便和质量保证。
  3、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从调查的情况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调查的34户中,医疗支出占人均纯收入24%。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较高的药费仍是部分村民进医院的首要障碍。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医疗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医疗定点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让困难群众住得起院,看得起病。
  4、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净化市场环境。各种违法药品广告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药市场秩序,而且严重误导并侵害了广大药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药品广告。一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药监、工商及技监等部门,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即发布药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的处罚;二是加强对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的管理,使其严格执行发布药品广告前审核的规定,杜绝违法药品广告通过媒体面向公众发布。三要重视和加强药品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药品使用单位诚信档案;要依照有关规定,对保持质量信用优良的单位给予扶持和奖励,较差的要予以曝光和惩处。起到净化市场,惠安百姓的作用。
  5、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许可制度,严格准入加强监管。一经发证,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超范围经营的业务要限期纠正,累纠累犯的要坚决取缔。同时还要严格规范药品生产、流通行为,禁止向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购药环境。
  6、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为药品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切实加强药品监督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继续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及其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到敢管、会管、管到位。
  7、稳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巩固和推进“规范化药房”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在硬件到位的情况下,完善药房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提高药品使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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