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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182    更新时间:2014/10/31

 

紫阳县水利局

关于对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29号案的函复

 

唐文生、周礼洋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鱼、保护当地鱼类资源的提案”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渔业资源保护历来是我局渔政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自开春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汉江渔业资源:

1、加大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自320禁渔期以来,我局渔政执法人员不再调休节假日,保证正常的沿江快艇巡查频次;按照政府会议安排,514起开展水利、公安、沿江各镇政府为主体的集中整治活动。截止630禁渔期结束共快艇巡江60余次,收缴非法捕捞网具30余副,查处电鱼案5起,对部分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及没收渔船、电捕鱼器的行政处罚,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均较往年为多。

2、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我县禁渔期违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破坏,我局渔政执法人员通过登船检查、市场询问等手段,加大了对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150斤。

 3、落实县政府关于渔业资源保护的各项措施。513,县政府下发了《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库区渔业资源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制定了以下几条主要措施:一是实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责任制,由水利、公安、沿江各镇政府组成工作组,驻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二是实行渔业违法黑名单制度,强化渔民依法从事渔业生产,对违法捕捞的渔民,推迟发放库区移民补助;三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2014年禁渔期内,凡举报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经渔政部门查证属实的,予以5000元奖励。为贯彻落实县政府通告,我局抽调执法人员3人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在沿江各集镇、码头及汉江客船货发放、张贴通告300余份,并积极与县文广局接洽,近期在县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播放通告,并制作磁带在沿江船只上播放。

4为保护泉鱼(学名多鳞铲颌鱼)这一水生动物资源,我县在任河流域建立了“任河多鳞铲颌鱼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在2012年被农业部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另外,我县的“鱼类人工增值放流”也保持了较高的频次,近4年中组织较大规模增值放流活动3次,基本上达到每年1次,今年75日我局在任河的高滩镇、毛坝镇开展的鱼类人工放流活动共计放流各种鱼苗20万尾。

各位委员,感谢您们对我县渔业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们继续建言建策,推动、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紫阳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915442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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