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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05    更新时间:2014/10/30

 

紫阳县监察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63号提案的复函

 

兰俊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村级党风廉政考核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关于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镇党委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夯实了镇党委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每年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单独细化分解,下达到各镇和相关责任部门,并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明确纪律红线,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推行了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制度,开展了“四议两公开”等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离任、换届或免职时,由镇纪委牵头对其任期内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社会氛围,使反腐倡廉意识深入人心。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村级组织各类资金实行“村财村用镇代管”,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部纳入“村级财务代管中心”集中管理。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完善了村集体资产台帐,实行网络化监督管理,资产处置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是探索建立村(社区)财务、事务监督机制。在全县212个村、20个城镇社区建立了村民(社区)监督委员会,实行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选择原则性强、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监委会主任,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五是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每年年中、年底,都要对村(社区)班子及其成员、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及联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表先、提拔任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责成镇党委对村(社区)班子警示训诫,督促整改;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对班子进行调整。六是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行了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开通了4411111(事事都找五个一)举报投诉电话,在各镇政务服务中心都设立了举报投诉信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定期深入乡镇村组、农户院落,与群众直接沟通,受理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

综上所述,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已经落实或正在推行的一些制度和做法,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方向是一致的,内容是符合的,且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央“三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农村、农民发展项目、补贴政策的不断增多,农村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已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以制约和监督村(社区)组织权力运行、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履责为重点,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着力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维护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组织开展“村财村用镇代管”专项检查,督促镇、村把应该纳入的各类村级组织资金全部纳入管理,杜绝“体外循环”,防止违规操作、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抓好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促进村务、财务真正公开到位。四是切实加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在配齐配强人员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政策,使监委会主任报酬基本达到村(社区)副职水平,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五是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凡有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镇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的监督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六是加强与检察院、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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