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政协紫阳县第十一届三次会议28号社情民意案的回复
冯文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闲置校舍的监督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城镇化的加快、学校生源的变化,我县对一些偏远的教学点进行了撤并,一部分校舍被闲置下来。针对这些闲置校舍的管理,2011年11月,县政府办印发了《紫阳县中小学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体、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中小学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办法,部分校舍已按照综合利用办法闲进行了处置。截止目前,仍有一些置校舍未处置,2014年3月,我局按照县政府办文件精神。印发了《紫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中心学校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现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整,正汇总上报县政府,待县政府领导批示后,将组织中小学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逐镇逐校处置,计划年底完成此项工作。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15-4421319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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