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气象局文件
紫气函(2014)06号 签发人:王从军
紫阳县气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6号社情民意的
复函
冯文浩、曾中芳、王安银、叶道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紫阳各镇成立气象工作站的建议的社情民意”收悉,现函复如下:
接到此参考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研究落实此项工作,经多方调查了解咨询相关县市,现将建设方案报告如下:
建设地点:紫阳县全县21个镇,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各镇气象工作站与镇应急办、防汛办、或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加挂“气象工作站”牌子;
建设标准:按照“六有”标准建设气象工作站。“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信息设备、有责任人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
1.有固定场所。气象工作站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悬挂统一制作的“气象工作站”标牌。
2.有信息设备。气象工作站要配备计算机、宽带网络、电子显示屏及气象预警大喇叭等信息接收发布设备。
3.有责任人员。气象工作站设站长1名,工作人员1-2名。人员为专职或者兼职,具体人员由县政府和各镇调剂解决。
4.有定期活动。能及时传递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开展经常性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等活动,更新和维护气象信息橱架或宣传栏,向县气象局及时反馈农村气象服务需求。
5.有管理制度。制定服务登记、设备管理、信息审查、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求规章制度、流程、标牌上墙。
6.有长效机制。气象工作站应有稳定的资金保证。资金主要用于工作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员补助等方面保证公益性服务需要。
建设单位:县气象局。按照气象事业中央和地方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要求,此项工作属地方气象事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县财政和县气象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承担。
县气象局承担建设陕西农村气象应急信息广播站(预警大喇叭)41套,电子显示屏23套。
接收信息方式:在县气象局建设信息发布平台,以无线方式发送到每套预警大喇叭、每块电子显示屏;
显示内容:汛期每天早、中、晚三次发布天气预报;遇暴雨、大风、冰雹、高温、雷电、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时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同时提出防御指南;
县气象局负责向气象工作站,站长、工作人员以及农村气象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
县财政承担建设用于各镇购买电脑和安装网络设备,每个气象工作站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便于及时传递气象信息(卫星云图、雷达图)和预警信息(实时雨量、天气预报查询)。为此需争取县政府解决专项资金16万元。
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位提案人联系沟通,力争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单位:紫阳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915─4422426
紫阳县气象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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