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紫人社函〔2014〕39号 签发人:杨大崇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2号社情民意的
复 函
哈志刚、马艾、翁吉君、海静、常青海、马光明、哈志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给社区配备年轻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人事人才工作的关注!社区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区职能的转变,社区的事务越来越繁杂,社区工作者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社区一人多职成了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超负荷的工作量不仅影响了社区工作者的身心健康,更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据调查,目前全县19个社区居委会,社区分“支书、主任、文书”三职干部,共有工作人员57人。其中40岁以下的社区干部仅10余人,年龄偏大、兼职工作、头绪众多,的确影响到整体工作的推动和业务工作质量的提升。2013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县城关镇4个社区符合省定社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6名社区工作人员,目前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其它社区均不符合社区标准,不予统一配备社区管理员。根据您们的建议,下一步结合新一轮镇村机构改革,根据新核定的编制情况,建议各镇将本地年龄偏大,且愿意从事社区工作的同志,充实到社区工作,同时积极会同县民政部门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为社区有计划的补充一些人员,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15-4426470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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