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31号
标 题:关于吸纳、留住、用好本地人才的建议
提案者:贾学龙(东木镇党委)18329508511
案 由:人才资源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第一资源,青年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青年人才开发及其作用发挥如何对推动科技创新、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紫阳县重视培养和青年人才使用,青年人才队伍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在科研、管理、文化艺术等很多领域里大显身手,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我县青年人才的开发还存在着不少制约因素,青年人才的巨大能量未能完全地发挥出来。具体体现在:
一、落后的人才观,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青年人才作用的发挥。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形成的人才条块分割、部门所有、“官本位”、论资排辈、平均主义等弊端,仍制约着本来就十分有限的青年人才能力和潜力的发挥。
二、管理制度、政策的不完善影响了青年人才作用的发挥。当前紫阳县青年人才分类管理制度还没有形成,还未建立起与不同类型青年人才的特点,成长规律相适应的现代人才管理制度;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还很不完善,还未普遍形成鼓励创新、鼓励探索的体制,仍缺乏多样化的有效激励手段,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青年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三、经济、社会、技术、地域等环境因素对青年人才作用的发挥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很关键的一点在于环境。目前整个陕南的经济环境还不是很好,工作氛围等软环境建设也有待改善。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不愿意选择回家乡创业,一些单位和部门青年人才留不住、引不来的现象尤为突出。
四、分布与需求失衡,一方面积压、一方面匮缺的结构性矛盾也制约着青年人才作用的发挥。
五、继续教育培养滞后,不利于青年人才的发展。目前,紫阳县的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同时,还存在着偏重学历教育、忽视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的倾向,这既不利于青年人才的知识更新,也不利于实现青年人才供需的动态平衡。
建 议:
一、建立以业绩和效益为基础的分配机制,向关键岗位和特殊人才倾斜,真实、客观地反映人才的价值,保证各类人才得到与他们的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使人才体会到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的认可,并在待遇上得到有效的体现。
二、单位必须改革原有的“论资排辈”用人机制,建立真心实意为人尽其才创造条件、为个人发展提供可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用人机制。要切实着手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人才在注重工作环境、待遇的同时,还非常看重工作的本身是否具有挑战性、是否能够施展才华带来成就感,能否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实现自身价值。因此,单位应该不断的给人才以工作压力和挑战,提供各种工作岗位和实际锻炼的机会,不断激发其工作热情,以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事业发展来留住人才。
四、营造良好的文化和学习氛围。凡是优秀人才,大多富有进取精神,非常看重学习和成长的机会,非常重视单位内部的文化和人文环境。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文化建设,在以强大的价值观凝聚人心的同时,在内部营造出良好的文化和学习环境,把人才职业发展前景和专业继续教育作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采取各种方式,为优秀人才提供“充电”的机会,让各类人才在单位中如鱼得水。
五、人文关怀。管理者对员工的感情投资,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潜在的能力,可以使员工产生“归属感”,而这种“归属感”,正是员工愿意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重要源泉之一。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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