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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36号
标 题:关于在乡镇成立商会的建议
提案者:冯文浩(紫阳县教研室)18992549396
曾中芳(紫阳县科协)13772972387
单晓军(东木镇中心学校)15909170138
王安银(洄水镇民歌演唱队)13488209626
叶道乾(洄水镇街道社区居委会)13991519072
案 由:商会是指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与商人、商人与商人、商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有无商会组织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近几年来,我县非公经济发展迅猛,在每个乡镇都有许多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他们不断勤奋创业,诚实守信,还不遗余力的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如果能在每个乡镇把商会成立起来,将更加地有力促进全县非公经济的发展。
建 议:县工商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县每个乡镇都建立商会组织,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管理好商会组织,发挥他们建设美丽和谐新紫阳的积极作用。
审查意见:县工商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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