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46号
标 题:关于集镇设置殡仪馆和公墓的建议
提案人:郭 晴﹙向阳镇人民政府﹚13379458050
哈志刚﹙向阳镇居委会﹚13679159088
陈录蕊﹙向阳镇鸡鸣村卫生室﹚15991441979
陈录军﹙紫诚旅游有限公司﹚18691398888
案 由: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集镇扩容,群众和社会文明程度要求集镇建设更加完善和以人为本。按照建设集镇和谐、文明、生态、秀美的原则,需要在殡葬管理方面进行改革。依向阳镇为例,随着安置点的相继建立,预计5年内,集镇将由现在的1225户3215人增至到1万人,现在向阳镇有人去世,只能在省道两边办理丧事,影响交通又不安全,加之随意乱葬乱埋,破坏了好田好地,影响镇容。
建 议:
一、相关部门对人口多的集镇,应规划殡仪馆和公墓,并解决建设费用,支持解决配套设施。
二、镇政府要加强殡葬改革宣传,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形成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习惯。
审查意见:县民政局主办,各镇人民政府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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