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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52号
标 题:关于加快居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议
提案人:常青海﹙洞河镇居委会﹚
谢应波﹙洞河镇人民政府﹚
寇元品﹙洞河镇人民政府﹚
马宁友﹙洞河镇鱼业合作社﹚
案 由:洞河镇街道居民现有563户,2563人,1983年随移民搬迁移到三台山,为解决居民饮水用水问题,洞河镇移民办从小米溪修建一条约3公里水堰为新集镇居民供水。前几年外商在云峰村(水源地)养猪及开矿,导致水源严重污染,已不能饮用,群众反映强烈,经洞河镇政府与上级相关部门和矿山老板协商另开辟水源。现已基本能保障供水,一旦遇上下雨天,水质浑浊极不干净,没有过滤池,更无消毒处理,且经常停水,停水时间最长达四五天之久,最为严重的是,今冬天旱水源干枯,供水公司将开矿的那条沟的水用塑料管迁往主管道让居民饮用,这个水居民用84消毒液倒入后几分钟就立马起反应,容器底部成赭红色杂质,这种水里边所含的是什么成分,是否可以食用,也没有相关部门做过任何化验。目前,洞河镇街道正在兴建安置房350余户,加之农村学生家长租房及流动人口近达5000人饮用。
建 议:有关部门不要忽视,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或半年对居民饮用水进行一次抽样检查,供水部门加速修建净化池,让居民吃一口“放心水”。
审查意见:县水利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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