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54号
标 题:关于重选址修建环城路农贸市场的建议
提案人:薛新武﹙环城路居委会﹚13689153294
马光明 ﹙县经贸局﹚13891585677
冯兴钊 ﹙紫云宫﹚4422526
案 由:环城路社区位于县城北部,设六个居民小组,占县城人口三分之一,居住密度很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分布较多;离退休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状况严重。因此,群众市场生活环境和市场建设要求非常强烈,并建议政府尽快对环城路进行考察调研,及时作出重新选址修建环城路农贸市场的决策性和必要性,以缓解群众的卖菜难、农户卖菜难的问题。市场的建立,也是取决于民意,免除群众怨声,也是一项惠民的工程。对2010年政府在环城路(社区东边马槽湾里)曾修建一所农贸市场的分析:该市场的修建说明政府已认识到在环城路修建农贸市场的必要性。由于当时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对环城路人员居住环境的调查了解,疏于征询群众的意见,忽略群众卖买菜、卖菜的传统习性,盲目将农贸市场建在社区东边马槽湾里,致使群众购买不便,经营者不愿进入市场的对立矛盾。体现不了该市场的利用价值,运行月余,且自行报废,并成死角。买菜、卖菜群众仍在环城二路,两旁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市容卫生和公共安全,这一突出矛盾的存在,政府城管职能部门,业进行多次的强制治理;但都改变不了环城路一万多人口的买卖习惯。为了根除这一市场矛盾,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尊重群众的买卖习惯和环境,广泛听群众的意见,宜建议在检察院对面,征用金清元、金清武等住户住宅用地。通过政府行为进行招商,承建高层商住楼,一、二层为农贸市场,三层以上为住宅的经济模式,既改变了环城路的市场紧缺矛盾,又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益有利因素。
建 议:
一、县政府高度重视,实际调研做出决策。
二、通过政府行为,招商承建环城路农贸市场。
审查意见:县规划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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