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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64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00    更新时间:2014/4/29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64

 

  题:关于实施依法治县,建立法治政府的建议

提案人:兰俊华(紫阳县人民检察院)13509153988

  由: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创新建立依法治县体系应该成为县政府工作运行模式。目前,我们在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做出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任然存在调查研究不够细,前期各方面论证不严密,尤其是在法律方面不够严谨,导致我们的方案、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背离了我们原先的预期和出发点,从而造成被动。为维护树立县委政府的良好形象,推进依法治县。

  议:

一、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机制。县级政府建立法律服务咨询中心,组建法律顾问团,聘请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有丰富法律工作经验,学识渊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此机构可以是民间机构,也可以建立专家库,依需要随时抽取。所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由政府发给聘书,在法律问题上,专家独立行使职权,并对其自己做出的结论负责。主要职责是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合法化建议。此项机制的建立,使之成为出台政策、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必经之程序,从而减少法律漏洞,只有牢靠、严密的法律程序和途径,才会加大政府公信力度。

二、让法律课堂走进政府。21世纪是法治社会,公务员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亟待增强。开展法律学习刻不容缓。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学习教育。建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法律讲堂活动,针对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邀请法律专家专题讲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参加学习,并使之成为法律学习制度,长期坚持开展。只有这样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学习,我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会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就会逐步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审查意见:县司法局主办,县政府法制办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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