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68号
标 题:关于对集镇建设应制定建设性详规的建议
提案人:胡先东﹙蒿坪镇人民政府﹚
邱 超(蒿坪镇康隆采石场﹚
刘 勇﹙蒿坪镇信用社﹚
案 由:近几年来,国家对中小城镇建设越来越重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集镇规划显得尤其重要,部分城镇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无农贸市场,停车场和公厕,给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例如蒿坪镇,由于只做了总体规划,无详细的修建规划,使得规划红线内的村民无法建房,不知道找那一级审批,经常有建房户上访闹事,成了政府一件最头痛的事,如不及时解决矛盾越积越深。
建 议:规划部门不仅要有总体规划,而且要制定详细的修建规划,那些地方能建房,那些地方不能建房,建什么样式和高度的房屋,应有明确的界定。对规划区内的房屋住户,今后房屋能建在什么位置要有方案,否则建房户就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时间一长就会导致社会矛盾。
审查意见:县规划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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